规范商贸企业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商贸企业一般是指从事商品批发或零售活动的公司、商场、超市、商店等市场经营体。由于商贸企业具有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不受经营方式、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的限制,经营的商品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且大部分为个体私营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簿不健全,给税务部门的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本文拟结合我局管理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谈谈如何规范商贸企业的税收征管,更好地引导商贸企业良性发展。一、商贸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0年6月底,我局管辖商贸企业235户,占纳税企业总户数的65,今年16月份,商贸企业入库税收1045.8万元。从我们对商贸企业的征管实践看,目前比较突出地存在以下问题。1、利用返还实物,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商贸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返利销售”行为,是导致商贸企业税负偏低的一个原因。返利销售是指生产企业以商贸企业的销售价格或高于商贸企业销售价格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贸企业,并以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商贸企业以进货价格或低于进货价格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利润等方式弥补商贸企业的进销差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