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广播电视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防止火灾发生,保障贵阳广播电视台财产与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制1、我台的消防工作在台党委的领导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各部门(中心)、频率(道)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单位)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2、我台消防安全工作由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主要任务为:将消防工作与本台生产、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的规划、制度等;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检查消防工作;为本台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研究重大火险隐患整改,对初起火灾扑救进行指挥、事故调查后确定处理意见;督促、检查各部门(中心)、频率(道)的防火工作。3、行政管理中心为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台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拟订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计划等;组织本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台职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