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县经济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内容适用条件(处罚层级分类)裁量幅度行政处罚权限(执法单位、程序)条款规定内容盐业管理条例第22 2329条第二十二 条 禁止在食用盐市场上销售下列盐制品: (一)不符合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原盐和 加工盐; (二)土盐、硝盐; (三)工业废渣、废液制盐。 经化工部批准的以盐为原 料的少数碱厂综合利用资源加工制盐,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盐卫生标准的,可以作为食用盐销售,但必须纳入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产销计划,并依法缴纳盐税。 第二十三条 对碘缺乏病地区必须供应加 碘食用盐。未经加碘的食用盐,不得进入碘缺乏病地区食用盐市场。第二十九条 违反 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盐业行政主管部 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他们的职责分工,有权予以制止,责令其停 止销售,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不超过非法所得额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造成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