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区计量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单位应将计量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计划中,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测量管理体系,保证计量投入,提高计量保证能力。第三条各单位应积极引进、推广计量新技术、新仪器(仪表),提高计量装备水平。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计量工作实行集团公司、矿(厂、子公司、分公司)、车间(区、队)三级管理。第五条 技术中心为集团公司计量工作主管部门,在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统一管理集团公司计量工作。公司相关部室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计量工作。各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和计量主管部门,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和计量网员,管理本单位计量工作。计量管理人员应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六条公司计量主管部门职责: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协调、处理与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业务工作关系。2、负责制定、监督、落实集团公司计量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测量管理体系。3、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