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或体现的、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的区别主要表现(1) 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统帅环境保护法飞各项制度及规范;具体原则是某个或某些环境保护法制的一般准则,适用于特定的范围。(2) 基本原则体现环境保护法的根本价值和基本原理,是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环境保护法的总的指导思想;具体原则直接反映的是特定的价值,仅仅是特定领域好环节的指导思想。(3) 基本原则是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的最集中体现,反映的是国家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总体要求;具体原则所体现和反映的是国家在某一具体领域的环境政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特征(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须由法律所确认或体现。(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环境法的特点。(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原则。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