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规定为适应新形势下保护森林资源和林业执法监管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林业厅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能、职责明确如下: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职能1、统一领导,综合管理。霍山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林业局管理的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下设下符桥等六个中队,辖区内木竹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兼职)、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木竹检查站并入中队管理,保留检查站牌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下属中队实行预算管理,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2、按照“一个机构执法”的原则,完善林业执法体制。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规定,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委托的林业行政处罚权,调整归并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法规规定由县林业局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将不再委托给森林公安、乡镇林业站和其它单位。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和森林火灾的行政案件,由森林公安行使查处。3、分片执法,灵活机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下符桥中队负责下符桥检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