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文件*字20*号*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权属公司(指全资或控股,下同)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生产经营及基本建设的物资需求,完善采购内部控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集团及权属单位所有采购行为,包括生产经营性物资、固定资产、基建工程物资、非生产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采购均依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根据集团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采取集中采购、分别支付、分级管理的原则。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对集团和权属单位的所有资产进行集中采购。资产使用和管理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采购支付最终由资产所属单位承担。第四条 异地权属单位可采取授权采购的方式,不予授权采购的范围包括:(一)固定资产价值超过10万元;(二)主要原材料;(三)主要外购件定点;(四)基建工程物资。第五条 集团物资部是集团物资采购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物资采购管理细则和各岗位职责的制定;(二)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三)采购合同的签订;(四)集团采购物资的管理;(五)集团及权属单位采购管理及监督检查;(六)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