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的工程项目。第三条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按照本规定的基本原则,由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负责管理或委托集团公司管理。第二章 工程建设总体要求第四条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坚持工程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以造价控制为核心,以质量、安全、工期控制为主线,确保工程造价、质量、安全、工期可控在控,切实提高工程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力。1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思想:集团公司推行工程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管理,鼓励工程项目按照现代化项目管理方法和手段实施管理,推广应用P3等先进的工程管理软件,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2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保证体系,不断完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规范职工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和投资者的财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