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曲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进一步加快镇、村卫生组织建设,强化卫生院的管理职能,严格村卫生室管理,维护医疗、医药市场秩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政府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陕西省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渭南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办法、蒲城县卫生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是指以镇为单位,对全镇范围内的镇、村卫生组织和人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人员配备、收益分配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其基本内容是:在蒲城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卫生院对镇内的各项卫生工作行使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械的统一管理,对乡村医生进行聘任、奖惩等方面的综合管理。第三条 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使卫生院村卫生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镇村卫生机构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健康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第四条 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