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一、驾驶员安全操作职责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按照操作规范,遵章守纪,安全操作,文明驾驶,礼貌待客服务规范。2、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强烈的安全行车意识和安全责任感,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业务和机务知识,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和守法习惯。3、认真钻研业务,精心保管和爱护车辆,熟悉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掌握车辆的常规维护、修理技能,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有效。4、严格执行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觉配合安全检查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得驾驶“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5、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准驾驶车辆。6、按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出车携带好各种证件,认真执行运行作业,不得擅自绕道,严格遵守运输纪律,服从交警、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