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度汇编人事制度1、各部门在监委会主席及副主席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2、各重大问题应由分管工作的副主席召集副部以上成员共同商讨,最后由副主席决定工作方向3、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设干事12-15名。4、部长和副部长是各部门具体工作负责人,对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5、各部成员应具备以下素质:(1)、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意识。(2)、应有积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3)、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二、日常工作1、负责监委会各部门制度、文件的起草,对文件的内容、精神进行准确的上传下达。2、对上级工作精神的下达,协助主席及各位副主席做好日常工作,并协调、协助好监委会各部门的工作。增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3、负责监委会文档和物资的管理,并对文件夹进行定期整理。4、负责监委会活动期间对内部人力资源的调配和活动的宣传工作。5、负责监委会财务收支情况的记录。6、负责监委会内部会议的安排、记录,并对各部门例会进行记录检查。7、负责记录、整理监委会的会议、工作及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便进行期末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