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溧 阳 市 职业 教 育 中 心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术等级评(考)聘分开实施意见第一部分:总 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符合本校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学校内部建立自我约束、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根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和校内教职工聘任办法,特制订本实施意见。第二部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方案及要求根据溧阳市人事局、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溧人发37号,溧教人18号)和2005年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评聘分开的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职称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思路,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运行机制,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为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特制订本方案及要求。一、岗位设置方案(一)、实施范围与对象全校所有从事中、高职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