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劳动行政处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对涉嫌违法行为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以及处罚幅度进行规定的权限。第三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法理念。(一)人本执法的理念,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依法执法的理念,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既要注重实体合法,又要注重程序合法。(三)公正执法的理念,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任何身份的当事人做到平等对待,不受当事人地位、社会关系等干扰。(四)责任执法的理念,体现权责统一,行政执法违法或不当,必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一)处罚法定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