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科百分制岗位责任考核办法为规范本单位员工的日常工作行为,加强劳动管理制度,增强岗位职责,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制度和各项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打破原有“职工工资不分成效高低的”分配原则,特制定经营管理科员工百分制岗位责任考核办法。统一考核:出勤、卫生区、办公设备满分为20分,工作任务按规定完成满分为80分,合计100分,每月月底由统计员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分数作为月底发放工资计算的百分比。每月工资数额的20%作为岗位考评工资。一、出勤、卫生区、办公设备评定(20分)1、科室员工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必须到办公室,个别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办公室的,必须向科长请假,写明不能到的原因、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2、职工上班签到后需要外出的,由本人写出手续,交科长审批,否则,按早退处理。3、上下班迟到、早退,超出3次扣5分,6次扣10分,3次以下扣2分(含3次),全月累计计算。4、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玩游戏、看视频、干私活,发现一项一次扣5分。5、职工请假休班一律以书面形式经科长批准,否则视为旷工,旷工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