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管理规定http:/219.216.227.64/xsc/newsShow.asp?dataID=14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是我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辽宁对外经贸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自觉服从管理。第二章 校园文明第三条 着装仪表1、穿着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不打耳钉、不戴耳环。不染发、焗发,男生不留长发、怪发、胡须,不染发、烫发,女生不浓妆艳抹。2、树大学生文明形象,不穿拖鞋、背心、坎袖上衣、超短裙、短裤在校园活动或进入教学楼、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第四条 言行举止1、举止文雅,不说脏话,不在校园或公共场所与异性勾肩搭背,过密接触。2、爱护公共设施,不在墙上蹬踏、钉钉;不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