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制度1.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根据检修或安装工作的不同类型选择正确的工作票2.事故应急抢修可以不用工作票,可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若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持续到第二天上班时仍在进行的,仍需补办工作票。3.风机工作票以是否将风机箱变停电为原则,需要将风机箱变停电的一律办理一种工作票。如在风机上工作,无需将风机箱变停电的,需要办理风机工作票。4.进行动火作业时根据需要办理动火工作票。5.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收执,在工作地点使用;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6.工作票填写使用蓝、黑钢笔、圆珠笔或计算机打印。填写时字迹应工整、清楚,使用统一的操作术语。7.如有个别非关键字错、漏需要修改补填时,必须保持清晰。一张票修改不得超过2处,总共不得3个字。8.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负责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9.工作票由本场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签发,也可由本场审核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