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三次重大变革尹世尤沈其新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农村建设的进程中经历了三次重大土地制度变革。第一次变革是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它根本改变了我国农村的社会关系,为我国现代农村奠定了社会主义的制度基础;第二次大变革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第三次变革是鼓励和推广了土地流转制度,它有利于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和规模化发展。三大变革都已经并将继续推动我国农村建设的大发展。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互助合作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流转作者尹世尤,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沈其新,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沙) 。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土地制度的变革是我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历史上我国农村的每一次重大发展都是以土地制度的变革为先导和核心的。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一、互助合作:我国农村“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