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屯学校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完全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三条 以“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为校风,以“善教善导、主动发展”为教风,以“乐学、多思、勤练、求真”为学风。第四条 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科研兴教的方针,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机制、办学条件,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具有实验性、示范性、先导性的高质量、有特色的小学。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五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第六条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照干部管理权艰任免。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中层干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免。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