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煤生字2006269号福建省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规范煤矿生产建设采掘作业规程管理的通知所属各原煤生产企业: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编制的采掘作业规程,使作业规程更好地指导采掘工作面的生产技术管理,适应各原煤生产单位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特对煤矿生产建设采掘作业规程规范管理通知如下:一、严格作业规程编制的管理制度(一)采掘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经矿井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审查批准的作业规程。(二)矿井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必须对作业规程编制的质量负责,审批前应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会审,并经编制人、生产股长、安监站长、通风股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签字。(三)每个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前,必须由矿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组织生产(含地测)、安监、机电、通风等部门及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勘察。了解开采煤层、掘进巷道的地质情况及邻近采区的资料,存在的安全隐患等,并对勘察结果进行安全技术论证,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工作面顶板管理方法,支护方式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四)采掘工作面应实行正规循环作业,提高单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