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继续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完善慢性病管理流程,切实做好门诊慢性病患者的服务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结合我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桓台县妇幼保健院内科全体工作人员。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章 相关要求第一条 主任1负责制定内科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2负责督导所有内科慢性病管理工作;3负责与相关科室协调慢性病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第二条 护士长 1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统计、记录、存档工作;2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信息保密工作;3负责协调内科门诊慢性病病人的即时联网结算工作;4负责协调内科慢性病病人就诊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第三条 主任助理 1负责内科门诊慢性病患者淄博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医疗服务协议的签订; 2负责内科慢性病病人用药及就诊情况的统计。第四条 内科工作人员 1负责内科住院病人慢性病管理的介绍和解释工作; 2负责为内科病人中符合条件的患者办理慢性病申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