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石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 砌石工程施工监理以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10.2 砌石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人根据设计文件、承包合同及工地实际情况提出的砌石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主要检查是否满足承包合同的技术和进度要求。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0.2.1 砌石工程概况;10.2.2 施工布置(含布置图);10.2.3 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电、供水等);10.2.4设备配置及劳动力组织;10.2.5 质量保证措施;10.2.6 施工组织管理机构;10.2.7 进度计划安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10.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承包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健全以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