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现代企业工资制度,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工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工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将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技能和劳动贡献作为确定工资收入的基本依据。 2、注重对团队和职工个人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收入紧密相联,做到激励充分、约束严明,工资能升能降。 3、坚持公平性、激励性和竞争性相兼顾的原则,做到对内具有公平性,对个人具有激励性,对外具有竞争性。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工资管理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上的在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在岗职工实行协议工资制,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工资。第四条 工资制度根据行业特征和公司特点,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多元化的工资制度。 1. 经营班子系工资收入=岗位工资+目标责任工资2. 其他人员工资收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3、津贴:焊工补20元/月;司机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