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问题摘要在当今社会里,中小股东的人数在公司占绝对多数,甚至可以说是现代公司和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基石,但是由于在“资本多数决”这一制度下,大股东处于实际控制地位,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权利不对等,经常不正当运用自己的权力,直接或者通过董、监、高间接侵害中小股东的权益,从而影响中小股东投入资本市场的热情,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剖析我国公司法对中小股东保护的现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有重大的意义。关键词公司法 中小股东 权益保护首先我们要明确“中小股东”的定义我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界定是以出资额、持有股份占资本、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因而,我们可以把中小股东定义为与大股东相对而言的不能对股东大会决议施加决定性影响、处于受支配地位的股东。一、中小股东保护的意义在当今社会里,中小股东的人数在公司里占绝对多数,可以说是现代公司制度与资本市场存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