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规范和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福田区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一、课程管理(一)课程设置1、学校应严格三级课程管理,务必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执行地方课程,合理开发和选用校本课程。学校有义务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在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学校有责任建立校本课程的内部评价机制,对于教学活动、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方面要进行自我监控,确保学校办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以保证校本课程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在总体目标上的一致性和互补性。2、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课程计划的有关规定,从学校所在社区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课程实施方案,并在每学年预备周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3、由区教研中心或多所区属学校联合开发的课程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可作为我区的地方课程试行。(二)校本课程4、依据广东省学校课程管理指南,学校在制定校本课程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