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展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岗位学习阶梯管理细则(2.0版,2011年)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高对公客户经理(以下简称“客户经理”)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规范客户经理岗位培训,建立明确清晰的培训路径,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岗位学习阶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岗位学习阶梯管理办法”)和深圳发展银行对公客户经理及营销管理人员基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覆盖我行“基本法”中描述的专职对公客户经理岗位员工。第三条 客户经理岗位学习阶梯是针对客户经理岗位不同发展阶段的技能需求设计的系统性、阶段性培训规划。岗位学习阶梯每个学习阶段的培训内容包括面授培训课程、远程培训课程、考试 、证照获取等学习活动中的一种或多种。岗位学习阶梯中的各类学习活动均由总行统一开发设计,确保培训内容的一致性。第四条 客户经理岗位学习阶梯各阶段所规定的培训内容是其岗位阶段的基本培训要求,各分行可根据员工实际需要增加其它培训内容。第五条 根据“基本法”规定,分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对客户经理进行等级考核,并根据等级考核结果调整客户经理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