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0-08-13 16:31: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监理工作水平,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资格管理,依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以下简称监理人员)资格,对监理人员实施资格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监理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制度。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第四条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岗位)证书。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第五条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专业分为水利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4类。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类设水工建 筑、机电设备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地质勘察、工程测量5个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类设水土保持1个专业,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类设机电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