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强制的探讨 作者:徐建华张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12-2-6 徐建华 张炳彦(汉中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陕西汉中 ) 摘要:水土保持法规定了一些行政强制内容,本文分析了在执行水土保持法过程中如何运用这些措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水土保持行政管理顺利实施以及适用行政强制法要求、实施强制措施应该注意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6月30日公布,2012年1月1日实施,行政强制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水土保持行政管理和在水土保持管理和执法过程中运用强制手段保障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有重要意义。 1.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的规定 1.1行政强制。在行政强制法第2条规定: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