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锻造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考核细则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天津赛瑞机器设备有限公司特钢锻造公司(以下简称锻造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使其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违反规定有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细则。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锻造公司所有部门。3职责3.1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考核。3.2各车间、部门负责按标准执行。4 标准与要求4.1有下列行为或类似行为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整。4.1.1员工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佩戴规定标志的。4.1.2在公司内驾驶机动车、自行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不按规定停放的;在厂房内骑自行车的;行人不走安全通道乱穿行的。4.1.3袒胸露背,穿拖鞋上下班的。4.1.4在公司厂房门口及院内露天场地席地而坐、乘凉的;聚众聊天,嬉笑打闹的。4.1.5在生产现场乱泼乱倒、乱扔杂物的。4.1.6设备及周围的环境脏乱、有垃圾、积尘、积水、油污不能及时清理的。4.1.7以上行为责任部门累计发生三次对部门领导及兼职安全员分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