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3、落实国土资源巡回检查制度,实行“片警式”监管,对辖区内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国土资源所的巡回检查进行监督检查;4、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开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按程序组织听证;5、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案件,及时处理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6、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所的业务水平;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通州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行政处罚程序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及时、准确、有效地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根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