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 行 细 则(讨论稿)考核评级内容:检查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十一项中的九项(“防突与瓦斯抽放”不查不计;“井下爆破管理”大项中的第小项折算扣分)。1通风系统.项(分)a改变通风系统(包括更换主扇、电机,改变矿井、一翼、水平和1个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原为:和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报公司审批,改变主扇转速、叶片(或前导器)角度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系统调整结束后有总结。无报批措施扣10分,措施不正规或无总结扣5分。b巷道贯通后要有小结,其内容包括:贯通地点、时间、贯通后对通风系统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等,无透窝通知单、贯通措施扣10分,无贯通小结扣5分,贯通措施、透窝通知单及贯通小结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分。贯通巷道涉及1个采区以上的,贯通后要有总结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无总结或不上报的,每发现1处扣2分。.2项(分)串联通风措施未履行报批手续扣10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措施未兑现,发现1处扣3分。.项(分)矿井、采区通风能力及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