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实施细则2011年12月1日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防治实施细则根据大同市煤炭工业局同煤科字2011207号文件,关于转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搞好我公司的瓦斯防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西沟龙尾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治理实施细则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切实做到“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实现我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a.建立瓦斯防治领导机构,强化瓦斯防治责任:组 长:王彪(执行董事)蔡永生(经理)副 组 长:乔仲平(生产副经理)、李 君(安全副经理)刘有官(机电副经理)、马 宏(经理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