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树煤矿干管人员下井制度香树煤矿干管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认真落实平煤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及现场工作制度的规定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及现场工作制度的考核办法(平煤纪200613号)的要求,强化现场管理,真正做到工作重点在现场,解决问题在井下,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一、带班干部资质结合采矿实际,规定带班人员必须是副科长、队长以上人员。二、带班人员的职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工作面和施工地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三、有关要求1、当天值班长是当天带班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安排好当天零点、八点、四点三班的带班人员,调度室负责在早例会签到表上备案。副科长、队长以上领导无特殊情况必须带班,如带班干部不足时可安排其他具备资质的人员带班,带班人员必须服从带班制度,认真带班。2、安通部负责在井口安全信息中心设立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台帐,由井口安全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每天对干部带班情况进行统计。井口安全信息中心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