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汇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销售人员日常管理(暂行)第一章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达成公司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融通汇信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所辖所有销售人员,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执行。2、权责部门(1)分公司客服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相关工作。(2)分公司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核准工作。第二章第二条 一般规定一、考勤制度1工作时间: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2迟到或早退:迟于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到达工作地点,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离开办公地点视为早退;员工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次数在五次以内的,自第二次开始每次贡献30元作为公司福利基金,福利基金由专人保管,专项使用;(迟到、早退一次(十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超过十分钟的每分钟扣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