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员工入职离职制度(草案)一、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行政办公室文职员工(以下简称行政员工),产品制造事业部和品管部的生产行政员工、一线员工等员工的考勤制度另行规定。二、员工入职制度1、人员需求1.1 部门出现人员变动,部门工作任务出现变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确认增员和补员,职位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人员到位时间、人员素质、能力、技能、知识要求、办公设备要求等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评估;1.2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重新审核部门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情况,评估人员需求的必要性,提交意见和建议给总经理审批;1.3 总经理综合各方面条件和因素予以审批,审批增员或补员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安排人员的招聘,未批准的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协助部门负责人进行内部工作职责的重新划分;1.4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根据人员需求计划表安排员工的电脑、电话、座位等其他办公设备的安排;1.5 增员职位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协助部门负责人确认该职位的职位说明书和KPI指标和薪酬标准等报总经理审批;1.6 部门负责人准备完善部门入职培训手册,准备新员工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