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并取得实效,根据省卫生、财政、计生三部门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 (苏卫社妇20099号)、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通知的通知(苏卫社妇201112号 )、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知的通知(苏卫社妇201114号)文件精神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充分发挥中医中预防保健中的作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二、项目内容(10类41项)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服务对象是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服务项目和内容:(1)建立健康档案。(2)健康档案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