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集团瓦斯防治60条规定第一条: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落实源头治理为主,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以治本为主,实现抽、掘、采平衡;在新技术基础上,实现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的有机统一的指导思想;在瓦斯治理理念、技术措施、管理方式上进行根本性转变和强化,促进瓦斯治理效果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转化。落实集团公司最近提出的:“汲取历史教训,总结三年治理经验,学习淮南做法,以两面为重点,全面采取断然措施,奋力实现三大目标,即瓦斯超限次数下降90%以上,70%以上高瓦斯煤矿杜绝超限;杜绝瓦斯突出现象;杜绝管理松弛、现场失序、培训质量导致的瓦斯人身事故”。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安全办公会研究决定,在继续严格执行本细则未涉及的现有瓦斯防治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 第二条:矿长(子公司董事长、分公司总经理)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子公司总经理是“一通三防”管理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负技术管理责任,其他同级副职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各矿(分/子公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