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前言为了确保液化气体气瓶的充装安全、规范各行业中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的安全技术条件,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与GB1419393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是密切相关的。前者对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的建站要求、人员条件、厂房设备、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后者则在前者基础上,对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在安全技术保护方面做出了较详尽的要求。本标准的制定主要是以劳动部1989年12月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为指导,引用了部分我国已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望有关人员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所引用的标准亦应执行。本标准为国内首次制定,由于没有查询到国际和国外的相关标准,仅依据目前国情编写。考虑到先进技术的引用、气瓶充装业的发展和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要求,希望有关人员注意收集有关资料,以备本标准修订再版之用。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电石厂、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北京化工实验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中授、朱秉钺、胡金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