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部分 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县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温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温政办200523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预案。三、遵循原则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实施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群防群控、整合资源、依靠科学、及时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四、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发生的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五、分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