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说明一、关于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超过结构比例的问题根据桂人发200885号,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突破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对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要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的岗位。如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过了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聘用时,专业技术人员超过核准比例的,超出的岗位计入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即其内部较高等级的岗位数按设置的该层级岗位总数和结构比例标准计算。对少数超比例严重的单位,为避免现有人员结构的不合理影响未来人才成长和引进,可采取“退二进一”或“退三进一”的办法进行调整,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二、关于首次岗位聘用中专业技术岗位暂时调剂使用的问题(如有的乡镇事业单位初级专技人员多,初级岗位不足问题)在首次岗位聘用中,正高、副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暂时无相应资格人员竞聘的事业单位,在保证人才未来成长空间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中部分岗位数额暂时用于较低等级岗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