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员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三条 油田公司应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员工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安全部门对同级机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单位、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各单位应成立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营业务较多的单位还应设立分委会,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章程。第六条 各单位应设立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HSE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