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为促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便于对全市各级党组织进行规范化检查考核,根据中共章丘市委关于在全市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章发20102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一)组织领导(10分)1、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动员会议精神,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2分)2、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3分)3、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指导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有效地开展工作。(3分)4、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并严格组织实施。(2分)(二)载体建设(20分)1、设立专项资金,保证载体建设顺利开展。(4分)2、按照“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群众监督”的原则,建立党务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意见箱,公布党务公开监督电话。(4分)3、安排专人对各类载体进行管理、维护。(4分)4、公开载体3种以上,群众喜闻乐见,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