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中学安全工作细则第一条 总 则 安全工作是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是学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为了更好地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韶关市教育局2004093、165、172、174、175号文件精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细 则 一、领导班子要重视安全工作,要有强烈的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切实提高全校安全意识,使学校全体教职工,在做每一项工作时,都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三、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定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有安全制度和安全记录。 四、学校及各部门在制定计划、安排工作、开展工作,检查工作的同时,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落实好,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五、每学期学校要结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两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能够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六、学校制定安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