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实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规范化标准,促进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基础工作,实现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更好地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统计优质服务, 第二条 本实则适用于纳入全市调查资料汇总范围的国家调查点和地方调查点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专业。第三条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基础工作内容包括:样本抽选、入户访问、数据处理、数据质量检查、数据评估、数据开发应用、调查资料管理等方面。第四条 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住户调查科是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第五条 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确保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肇庆调查队的负责人负有组织实施、监督本单位调查人员执行本实则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住户调查工作。第二章 调查制度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