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儿童入学前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一、工作目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托幼机构、学校开展儿童查验证工作普及率达100;儿童建证、建卡率分别达100;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二、职责和分工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工作的领导。要依据本规范共同制定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及培训计划,并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定期组织督查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托幼机构、学校实施查验证工作的管理,指导托幼机构、学校建立和落实查验证责任制及其具体措施;组织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证责任人参加培训;将该项工作纳入对托幼机构和学校卫生工作的考评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卫生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