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改完善稿 2008. 0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促进教育事业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持续增长之间的协调发展,规范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与郑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等,参考与借鉴国内其它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在分析研究郑州城市规划建设现状及人居环境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从事与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时的建设选址、编制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有关的建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