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续延分支机构。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本办法中的名词定义2.1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符合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公布的疾病。2.2职业危害因素:指因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危害因素。2.3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2.4职业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所进行的医学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