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质量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质量责任制,有效构建公司质量约束机制,发挥质量责任追究对质量工作的促进作用,提高产品研制、生产、试验与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行政处罚法和集团公司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质量工作专项考核的内容、方法及其程序,重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标准等。第三条 重大质量问题行政责任追究对象为公司各有关单位中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或直接责任的中层以上(包括中层)领导人员。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各单位。第二章 重大质量问题定义第五条 质量问题是指由于有章不循、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成产品在科研、生产、试验和使用中出现的故障、事故、缺陷和不合格。第六条 质量问题分为重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三类。第七条 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试验费、器材费、工时费、运输费、会议费和差旅费等。第三章 重大质量问题责任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