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主讲人:肖锋讲授对象:全校干部、学员讲座时间:2006年1月5日讲授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背景(一)从条例到法的演变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87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迄今已有18年了。在过去的18年中,条例在我国治安管理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治安问题的日益复杂化,这部制定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法律已经远远跟不上我国治安管理的形势,也不能完全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必须进行全面的修订。2005年8月28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走完了它十个月的立法历程。这部从2006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将取代原有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成为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也将成为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律。有人认为:从“条例”到“法”,是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这种认识其实是错误的。事实上,原来的条例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这一次由“条例”改为“法”,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