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煤矿的有关规章制度,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指挥、协调与控制,保障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煤矿的安全生产,根据安监总煤行2007107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条款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员和测风员必须坚持每天24小时跟值班制度,随时了解矿井通风、有害气体含量,防消尘情况并认真记录、汇总每月报表,按规定如实填报,审批后分别报送有关单位。 2、发现矿井气流局部紊乱,通风设施损坏,风流反向,有害气体异常涌出,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同时汇报分管领导及矿长,依据领导决策迅速果断处理。 3、建立一通三防汇报记录,做好一通三防的上传下达、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将有关情况送达矿领导。 4、矿部每月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二)、一炮三检管理制度 1、瓦斯检查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2、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要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