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特征:1、由一个自然人投资2、无限责任3、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4、非法人企业投资人甲于2009年1月1日投资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4月1日A企业与B银行签订10万元的借款合同。问:1、签订借款合同时,应以谁的名义?2、银行贷款到期后,若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则投资人甲承担什么责任?1、签订借款合同时,应以A企业的名义。个人独资企业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2、银行贷款到期后,若以A企业的全部财产仍不能偿还,则投资人甲应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只能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港、澳、台同胞港、澳、台同胞设立的企业为外资企